大学生们!想在沈阳安家,这个购房指南值得收藏

搜狐焦点(沈阳) 2018-04-08 15: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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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搜狐焦点沈阳站对沈阳市发布的各项购房补贴、租房补贴、落户优惠政策进行了汇总,具体如下:

人才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排名前列资源,也是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保障。抓住人才就意味着抓住了创新,抓住了城市进步发展的原动力,因此近两年来全国各个城市对人才的重视和渴求越来越强烈,不断推出系列住房、落户优惠政策以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完善人才。

比如济南,规定对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月1500元、1000元的标准享受连续3年的租房和生活补贴;比如西安,承诺对来西安发展的高层次人才,给予较高 500万元创业支持、购房优惠20%、落实配偶就业、按意愿选择在市内落户等优惠政策;又比如武汉,让更多留汉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以低于市场价20%买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租到租赁房。

当然,沈阳也不例外,作为“人才流出大市”,近几年来,政府不断推出政策挽留人才,吸引人才在沈就业,优惠政策涵盖从落户到租房补贴再到扎根沈阳的购房补贴等方方面面。

据沈阳市人才服务局工作人员介绍,自购房补贴通知可以申报之日起,该局咨询热线不断,日均接受业务咨询200余次。但市人才服务局不负责各项补贴政策的业务办理,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须到工作单位所在的区县人社局或者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购房补贴申领。

日前,搜狐焦点沈阳站对沈阳市发布的各项购房补贴、租房补贴、落户优惠政策进行了汇总,具体如下:

优惠一:2016年在沈购房在校学生:给予每平米200元的奖励

(一)申请人条件和标准

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补贴,每名在校生只可享受一次此项补贴。

(二)领取补贴时点和地点

时点:购房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后;

地点:房屋所在区的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三)申报资料

1、购房人身份证件、银行储蓄卡;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契税完税凭证;

4、学生证或毕业证等材料;

5、其他:

(1)我国境内的全日制高校生在读时买房,毕业前申请补贴的,由就读学校以公函的形式将学籍证明邮寄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毕业后领取补贴的,提供毕业证书。

(2)我国境内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不论是否毕业,均由就读学校以公函形式将学籍证明邮寄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3)买房时在国外高校就读的,不论申请补贴时是否已毕业,均由就读学校所在国家、地区的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出具学籍证明材料。

注:材料1、2、3、4请携带原件和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1、购房人到购房补贴审核窗口提交材料;

2、60个工作日以后,补贴款发放至购房人的储蓄卡内。

(五)受理部门:沈阳市各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附沈阳市各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办公地点及公开电话:

01和平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地址:和平区砂山街98号(希望大厦)。

咨询电话:83303086

02沈河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地址:沈河区团结路88号(房产超市三楼)。

咨询电话:88576237

03大东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地址:大东区小北关街43-6号。

咨询电话:88572171

04皇姑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地址:皇姑区淮河南街2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86403127

05铁西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地址: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金谷大厦)。

咨询电话:25853670

06于洪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甲于洪广场东侧(三和大厦五楼)。

咨询电话:25831516

07浑南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地址:沈阳经济国际花园、孤家子派出所对面(浑南综合办公楼二楼 )。

咨询电话:23770017

08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50号。

咨询电话:25368927

09苏家屯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地址:苏家屯区桂花街118号行政审批大厅1楼。

咨询电话:29829836

10沈北不动产登记分中心(蒲河)

地址: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管委会东厢楼1楼。

咨询电话:88041849

优惠二:2016年在沈购房在校学生和毕业生:给予契税全额补贴

(一)申请人条件和标准

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新毕业生(5年内)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其缴纳的契税由市、区两级财政给予全额补贴,每名在校生、新毕业生只可享受一次此项补贴(享受此项不可再享受个人购房住房契税补贴)。

(二)领取补贴时点和地点

时点:购房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后;

地点:房屋所在区的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三)申报资料

1、购房人身份证件、银行储蓄卡;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契税完税凭证;

4、学生证或毕业证等材料;

5、其他:

(1)我国境内的全日制高校生在读时买房,毕业前申请补贴的,由就读学校以公函形式将学籍证明邮寄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毕业后领取补贴的,提供毕业证书。

(2)我国境内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不论是否毕业,均由就读学校以公函形式将学籍证明邮寄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3)买房时在国外高校就读的,不论申请补贴时是否已毕业,均由就读学校所在国家、地区的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出具学籍证明材料。

注:材料1、2、3、4请携带原件和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1、购房人到购房补贴审核窗口提交材料;

2、60个工作日以后,补贴款发放至购房人的储蓄卡内。

(五)受理部门:沈阳市各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附沈阳市各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办公地点及公开电话:

01和平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地址:和平区砂山街98号(希望大厦)。

咨询电话:83303086

02沈河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地址:沈河区团结路88号(房产超市三楼)。

咨询电话:88576237

03大东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地址:大东区小北关街43-6号。

咨询电话:88572171

04皇姑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地址:皇姑区淮河南街2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86403127

05铁西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地址: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金谷大厦)。

咨询电话:25853670

06于洪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甲于洪广场东侧(三和大厦五楼)。

咨询电话:25831516

07浑南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地址:沈阳经济国际花园、孤家子派出所对面(浑南综合办公楼二楼 )。

咨询电话:23770017

08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50号。

咨询电话:25368927

09苏家屯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地址:苏家屯区桂花街118号行政审批大厅1楼。

咨询电话:29829836

10沈北不动产登记分中心(蒲河)

地址: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管委会东厢楼1楼。

咨询电话:88041849

优惠三:2017年在沈购房毕业生:较高可获6万购房补贴

(一)申请人条件

对沈阳户籍在沈就业创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首次购买商品住房(2017年1月1日后购房),并承诺在沈就业创业五年以上的毕业生,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补贴标准

博士毕业生6万元、硕士毕业生3万元、本科毕业生1万元。

(三)申报资料

1.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首次购买商品住房补贴申请表;

2.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籍留学生提供护照、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在沈工作的需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及其他用工形式的工作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人在沈创业的需提供:创业实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创业实体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 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房的所购房屋权属证书(申请时如无房产证可先提供经备案的所购房屋网签合同)。

(四)办理流程

申报→审核→复核→拨付资金

(五)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

工作时限:自申报之日起60个工作日。

相应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syhrss.gov.cn

(六)受理部门:区、县(市)人社局

附沈阳市各区县人社局相关窗口联系方式: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2531302

沈河区人社局24855507 和平区人社局23211479

皇姑区人社局86267667-8102大东区人社局 88504833

铁西区人社局25711252 于洪区人社局25321515

浑南区人社局23844089 沈北新区人社局89863050

苏家屯区人社局89121280 辽中区人社局878251329

新民市人社局 87851026 康平县人社局 87338066

法库县人社局 87455305 经济开发区人社局25371739

优惠四:毕业生在沈工作租房优惠政策一览

一、租房补贴:

租房补贴是沈阳市针对高校毕业生的一项补贴政策。

(一)申请人条件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原籍非本市),具体如下:

2015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沈阳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博士(<35周岁)、硕士(<30周岁);

首次在沈阳自主创业的学士(<25周岁),以及2017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沈阳就业的学士(<25周岁)。

备注:

(1)在沈阳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未正在或曾经享受过我市公租房政策,可以申请房租补贴。

(2)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房补贴。经申报审核后符合补贴条件,但由于本人原因,1年内未领取补贴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补贴标准

博士毕业生800元/月,硕士毕业生400元/月,学士毕业生200元/月。

(三)申报资料

在沈就业人员需提供:

1.《在沈就业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

2.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单位公章;

5.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房产部门出具的原籍非本市证明、在沈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证明及未正在或曾经租住公租房证明。

(注:原籍非本市证明只需要拿户口本前去即可,无房证明及未曾租住公租房证明,不需要本人开具,由工作人员自行查询审核即可。)

在沈创业人员需提供:

1.《在沈创业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

2.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创业实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创业实体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5.房产部门出具的原籍非本市证明、在沈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证明及未正在或曾经租住公租房证明。

(四)办理流程

申报→区县初审→市级复核→拨付补贴资金

(五)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

工作时限:自区县上报之日起6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工作单位所在区或自主创业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市)人社局

附沈阳市各区县人社局相关窗口联系方式: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024-22531302

和平区:024-23211479 沈河区:024-22898825

皇姑区:024-86267667-8102 大东区:024-88504833

铁西区:024-25711058 铁西开发区:024-25371739

沈北新区:024-89863050 浑南区:024-23896588

于洪区:024-85831307 苏家屯区:024-89121280

康平县:024-87332035 法库县:024-87125305

辽中区:024-87821329 新民市:024-87851026

二、毕业生如何租房落户

(一)申请人条件

应届(含择业期两年)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沈阳生源的应届(含择业期两年)专科及中专学历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可以在沈先落户后就业,即“0门槛落户政策”。

(二)申请要求

当事人凭本人申请书、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省外户口)、身份证、毕业证、落户地合法房屋手续、落户地户主同意书、户主户口簿、身份证到落户地派出所申请落户,手续齐全的即时办理。

落户地既可以是自己本人购买的房屋,也可以选择亲属朋友家、单位集体户口,甚至可以选择租赁住宅,如果是租赁住宅的,还需提供与房屋租赁当事人依法订立的租赁合同、与房主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房落户和退租后户口迁移的协议、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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