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买房的沈阳人请注意,有一份政府补贴等你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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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
还记得去年沈阳政府发布的
沈阳房产新政22条吗?
里面提到了好几个补贴:
个人购买住房契税
二手住房转让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
居民互换住房税费
一年内卖旧买新面积差
……
兜兜转转到现在,
这些补贴开始发放了!
只要你在去年有过房产交易,
以上这些钱,政府都给你!
有人问了,
这笔钱啥时候能给我?
答案是:现在就给!
领取时间
4月25日起
10日内到账
注意要您自行申领
补贴对象
个人购买住房
二手住房转让
居民互换住房
一年内卖旧买新
补贴种类
契税
营业税及个税
面积差等
领补贴者购房时间
2016年3月25日起
至
2016年12月31日
领取地点
1、到房屋所在区域不动产登记分中心购房补贴审核窗口申领补贴。
2、跨区互换房屋的,需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本级服务大厅办理。
3、购房人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中记载的新档案号非“6-2-×××××××”的,需在各不动产登记分中心购房补贴窗口打印《补贴领取凭证》后,到房屋所在区房产局指定窗口领取购房补贴。
具体补贴多少钱?
个人购买住房契税补贴
补贴对象:2016年3月25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个人购买沈阳市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房的。
补贴金额:其缴纳契税超过1%的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
补贴方法:购房人持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以及购房人本人在本市银行开户的储蓄卡到购房补贴审核窗口申领补贴。
二手住房转让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补贴
补贴对象:2016年3月25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个人出售沈阳市存量住房的。
补贴金额:其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有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补贴方法:出售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后,卖房人持身份证、纳税申报表、营业税和个税完税凭证、购房人本人在本市银行开户的储蓄卡到购房补贴审核窗口申领补贴
居民互换住房税费补贴
补贴对象:2016年3月25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居民个人之间互换沈阳市存量住房。
补贴金额:免收交易费和登记费,买卖双方缴纳的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补贴方法:互换双方当事人共同持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纳税申报表、契税、营业税和个税缴纳凭证、互换双方本人在本市银行开户的储蓄卡到购房补贴审核窗口申领补贴。
一年内卖旧买新面积差补贴
补贴对象:2016年3月25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个人购买沈阳市新建商品住房或者存量住房,买房后1年内出售原有沈阳市存量住房;或者个人出售沈阳市存量住房,卖房后一年内再次购买沈阳市商品住房或者存量住房。
补贴金额:其购买住房面积大于出售住房面积的,按建筑面积差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补贴。
补贴方法:当事人持身份证,出售房屋的纳税申报表、营业税和个税完税凭证、购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购房人本人在本市银行开户的储蓄卡,到购房补贴审核窗口申领补贴。
除了领补贴,
这些事儿,你要看仔细了!
一、一个人可以领三种补贴!
从上面介绍,能看出有些人满足多种条件,那你就能领三份钱!
例:
赵先生在2016年3月25日“22条新政”发布之后,于2016年4月10日将自己居住的沈河区一套二手住房出售,并于同年10月15日在浑南区购买了一套二手住房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赵先生买卖房屋时间在2016年3月25日之后,并且间隔少于一年,因此可以享受——
1、一年内“卖旧买新”的面积差补贴。
2、同时也享受“个人购买住房契税补贴”
3、“二手住房转让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补贴”。
二、购买、出售或者互换行为有时间标准
1、购买商品房的,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确定。
例:李先生于2016年6月购买了一套商品住宅并办理了合同备案,2017年3月办理了这套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按1.5%的税率缴纳了契税。现在李先生可以申请领取“个人购买住房契税补贴”。
2、购买、出售或者互换二手房的,按照《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登记日期确定。
例:王女士于2016年4月初出售了一套二手住房,缴纳了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买方刘先生按1.5%的税率缴纳了契税,于2016年4月20日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现在王女士可以申请领取“二手住房转让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补贴”,刘先生可以申请领取“个人购买住房契税补贴”。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购买或者出售的房屋属于夫妻共有的,夫妻任何一方到场即可申领补贴。
2、房屋按份共有的,产权人可按照其拥有的份额享受补贴政策。
3、对于房屋用途标注为“公寓”、“商务公寓”、“酒店式公寓”的商品房,按照住宅契税税率缴纳契税的,可视为“商品住宅”享受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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