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今年前10个月“个转企”超万户

人民网 2018-10-22 15: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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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10个月,全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措施落实,推动新增“个转企”10028户。

人民网沈阳10月22日电 (孝媛)10月22日,本网从辽宁省工商局获悉,今年前10个月,全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措施落实,推动新增“个转企”10028户。

“个转企”是指将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相对企业而言,个体工商户经营风险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能进行营业转让。同时,在融资和招投标等方面,与企业相比,个体工商户明显处于不利地位,也不易调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吸收人才。当个体工商户发展到一定规模后,难以适应规模化生产经营,需要采取转型升级为企业方式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提供支撑保障。

为此,辽宁省政府将推动“个转企”纳入“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的一项具体任务,作为加快补齐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短板的具体措施,加快提升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整体水平。

针对近年来推进“个转企”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今年4月份省政府发布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的意见》(辽政办发〔2018〕17号),明确2020年底前,按照每年全省推动“个转企”不低于1万户的目标,推动实现符合实施转企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辽宁从放宽登记准入条件、落实税费减免和创业补贴政策等方面制定了13条具体政策。如:通过委托第三方记账专业机构的方式,为转型后企业提供不短于1年的代账服务,扶持转型后企业建立财务制度。转型前个体工商户与转型后的企业之间划转土地和房屋权属,投资主体、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不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享受契税优惠税收政策的免征契税和免收手续费等。同时,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覆盖面更广、引导作用更强的扶持和激励政策,健全完善“个转企”激励机制。

注重提升转型升级质量

参照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和纳税人核定情况,确定实施转企和引导转企两个标准。全省有29129户个体工商户纳入14个市“个转企”培育库管理,其中实施转企培育库12756户,引导转企培育库16373户。将转型升级的目标考核范围界定在2017年底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并鼓励转型升级为公司制企业。今年前10个月,全省新增10028户“个转企”注册资本(金)达到69.34亿元,为转型前的4.98倍,转型为公司制企业2220户,占比为22.14%。沈阳、阜新、铁岭等市将“地利生鲜”、“绚客便利”、“聚利来食品”连锁经营个体工商户作为转型重点,在推动完善现代营销体系、助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同时,促进税赋公平。

突出创新丰富工作载体

结合全省工商邮储“百亿送贷行动”,推动解决转型升级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转型升级企业做大做强。借力省级特色乡镇建设推动相关产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创新拓展工作载体。借力商事制度改革,以推行小微企业集群注册住所托管等为契机,引导相关产业个体工商户入驻创业基地、产业园区,推动其转型升级。另外,各市通过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立“个转企”绿色通道,组织开展跟踪回访服务活动及时了解转型后企业经营状况等,优化转型服务流程,为推进“个转企”营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

同时,推动各地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坚持分类实施、科学推进的原则,制定出台本地实施意见,具体化扶持政策措施,从税费减免、社保优待、优化服务、资金支持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构建了工商、税务和农业、林业、海洋渔业、住房城乡建设、商务、交通运输等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承担转型目标任务的长效工作机制。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