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精简 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

辽宁日报 2017-11-17 08: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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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记者从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沈阳市将缴存登记业务流程由原来的“现场办理”优化为“远程备案”,同时将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业务所需要件从原来的5个减少到2个,使企业办事更简单、便利。

11月16日,记者从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沈阳市将缴存登记业务流程由原来的“现场办理”优化为“远程备案”,同时将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业务所需要件从原来的5个减少到2个,使企业办事更简单、便利。截至目前,沈阳市共有364家企业在“多证合一”改革的基础上,按照新规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业务。

为较大限度地方便企业,沈阳市不断优化流程、减少业务要件、创新服务制度,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新设立的单位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规定,结合“多证合一”改革,将缴存登记业务流程由“现场办理”优化为“远程备案”,即企业只要在工商部门完成企业工商登记,并通过共享平台将登记信息传送至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自动完成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同时,由于“一照一码”具有少有性、兼容性、稳定性、全覆盖性的特点,沈阳市利用企业工商登记共享信息,有效减少业务要件,将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业务所需要件由原来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辽宁省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 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和预留印鉴共5种要件,减少至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公章两种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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