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确定深化农垦改革11方面专项试点内容

辽宁日报 2017-09-17 2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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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记者从省农垦局了解到,日前,《辽宁省深化农垦改革专项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出台,确定深化农垦改革11个方面专项试点内容、目标、周期以及承接试点的市(县、市区)和农场。

9月17日,记者从省农垦局了解到,日前,《辽宁省深化农垦改革专项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出台,确定深化农垦改革11个方面专项试点内容、目标、周期以及承接试点的市(县、市区)和农场。

去年,我省农垦改革已进入全面操作阶段,省农垦系统承担5项国家农垦改革的专项试点任务。针对我省实际情况,《实施方案》列出我省11个方面的专项试点任务,分别是依法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组建区域性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推进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和公司化改造、改组和组建农垦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专业化农业产业公司、开展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建立以劳动合同制为核心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创新农业经营管理体制、开展贫困农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在农垦改革中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农垦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实施方案》总体目标要求,用两年时间,通过在我省不同垦区、不同类型国有农场对改革关键环节先行先试,力争在探索农垦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股本改革的路径和方法上有所突破;在探索区域集团化、农场企业化、股权多元化改革的路径和方法上有所突破;在探索资源整合、产业融合、经营联合改革的路径和方法上有所突破,为全面深化农垦改革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新媒体编辑:李小杏

责任编辑:王晓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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