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北7宗地块挂牌交易

沈阳市房地产信息 2017-12-27 0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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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沈阳市土地交易中心12月23日公告,宗地编号JK2017-16号十四号街-22等7宗地块挂牌交易。其中,经开区占5宗,沈北占2宗,总面积约16万平方米。

据沈阳市土地交易中心12月23日公告,宗地编号JK2017-16号十四号街-22等7宗地块挂牌交易。其中,经开区占5宗,沈北占2宗,总面积约16万平方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土地储备出让和收益管理工作的通知》(沈政发[2010]25号)等相关规定及沈阳市土地需求情况,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授权沈阳市土地交易中心组织宗地编号JK2017-16号十四号街-22等7宗地块挂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公告时间:

2017年12月23日(星期六)—2018年1月11日(星期四)。

二、挂牌交易时间:

2018年1月12日(星期五)—2018年1月25日(星期四)14时。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竞买人需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董事会/股东会决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公司章程(加盖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查档专用章)、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资料,自公告之日起办理报名手续。

香港地区竞买人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有关文件,应按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认可的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证明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并附以附件确认本。

澳门、台湾地区比照香港地区执行。

境外竞买人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有关竞买人(公司、企业、组织)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由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以上文件以外文文字书写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所有文件以中文为准。

五、竞买保证金:

有资格的竞买者参加竞买前应交纳竞买保证金,具体金额及币种详见《沈土挂【2017】18号挂牌交易地块情况说明表》。若以外币支付,实际到账数额按照外币到达指定账户日人民币与所支付外币的兑换比率(中间价)计算后的数额为准。参加挂牌交易的竞买人报名截止时间及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至2018年1月23日14时。

六、有意向参与地块竞买的竞买人于2017年12月29日起到以下地点领取《竞买文件》等相关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JK2017-16号十四号街-22、JK2017-18号北渠岸路-10、JK2017-19号北渠岸路-11、JK2017-20号北渠岸路-12、JK2016-19号浑河五街-1: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十四号路25-38号)联系人:赵红飞 电话:(024)25373551

沈北(G)2016-028号 107省道北侧-10、沈北(G)2017-012 号101国道西侧-109: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沈北分局(地址:沈阳辉山农业高新区明珠路1号) 联系人:徐绍静 电话:(024)88042055

七、竞得人需在挂牌交易结束后,现场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成交信息及相关条款进行确认,当场签字、盖章。

八、挂牌地点: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

九、挂牌事项如有变更及补充,以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补充通知、公告为准。

十、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网站或电话咨询。

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50号(原沈阳市市委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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