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商品房“公开承诺书”及“签约单位”公布

沈阳市房地产信息 2017-07-19 1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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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提升行业社会诚信度和责任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沈阳市房地产业协会向社会公开承诺

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提升行业社会诚信度和责任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沈阳市房地产业协会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对消费者在商品和服务质量方面的承诺;

二、不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发布广告,误导或欺骗消费者;

三、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

四、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对外销售,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

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在取得预售许可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不分期分批销售,不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并在售楼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楼盘销控表;

六、规范商品住房预订行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预售合同的及时解除预订并对外销售。已经网上备案需解除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撤销备案后所退房源及时公开销售;

七、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的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八、不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九、不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十、做好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准备工作,按时启用新版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杜绝阴阳合同,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十一、主动接受政府和公众监督,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恪守商业道德,努力促进行业进步。

我们将严格遵守本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沈阳市商品房诚信销售公开承诺

首批签约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沈阳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沈阳百益龙置业有限公司

3、辽宁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沈阳加州阳光花园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5、沈阳沈飞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6、沈阳万锦新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7、沈阳新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8、中海地产(沈阳)有限公司

9、沈阳市美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沈阳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沈阳沈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新世界(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沈阳澳海澜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沈阳华凌房地产有限公司

15、华润置地(沈阳)有限公司

16、沈阳奥园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17、沈阳鑫丰富俪城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18、沈阳雅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沈阳龙湖房地产拓展有限公司

20、沈阳越秀地产有限公司

21、沈阳九洲福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阳光一百置业(辽宁)有限公司

23、远洋地产(辽宁)有限公司

24、沈阳华锐置业有限公司

25、中粮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

26、辽宁同泰博海投资有限公司

27、金帝集团(沈阳)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28、金辉集团沈阳有限公司

29、沈阳万恒易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辽宁蔚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1、沈阳宝能置业有限公司

32、沈阳链家实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33、恒大地产(辽宁)投资有限公司

34、沈阳恒联置业有限公司

35、沈阳辉尊置业有限公司

36、沈阳五洲城建材广场有限公司

37、保利达地产佳伴(沈阳)有限公司

38、保利达地产高悦(沈阳)有限公司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