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小区一室物业费每户月收9元 二室的10元

搜狐焦点(沈阳) 2018-05-09 09: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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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旧小区今年6月底前要建立业主大会执行机构

日前,沈阳市政府对外发布《关于提升旧住宅区综合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今年6月底前,全市旧住宅区要建立业主大会执行机构并确立管理模式,9月底前,全部落实管理服务主体。2019年、2020年全市旧住宅区共管模式规范化率分别达到50%和90%以上。

6月底前建立业主大会执行机构

据介绍,旧住宅区是指2000年6月底前交付使用的、房屋产权单位或售房单位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房屋修缮责任的住宅区,以及由政府组织建设的安居、解困和回迁等住宅区。

沈阳市将提升旧住宅区的综合管理水平,今年6月底前,全市旧住宅区要建立业主大会执行机构并确立管理模式。市、区、街道和社区要层层建立旧住宅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推进部门职责进小区。全市的房产、执法、公安、司法、文体等部门,以及水、电、气、暖等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制订旧住宅区管理服务“责任清单”,并将“责任清单”在旧住宅区内公示。

街道配备物业专管员

推行社区党组织监督指导下的社区、业主大会执行机构、管理服务主体“三位一体”共管模式。业主自治比较成熟的旧住宅区,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可由街道指导社区临时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对产权主体多元化或出租房屋较多的旧住宅区,可在社区指导下,由业主代表、产权单位代表、承租人代表等联合组成协商议事组织,进行自治管理。

全市将在街道设立物业管理机构,配备物业专管员,指导社区建立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

旧住宅区业主自愿选服务模式

旧住宅区的业主,可根据管理服务质量和费用,自愿选择服务模式。如接受优质优价服务的,可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专业化物业服务;接受基本服务并按政府指导价付费的,可选择保障型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保障型物业服务;接受基本服务并按略低于政府指导价付费的,可选择社区物业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的社区化物业服务;业主愿意自我组织、自我服务并按照低于政府指导价付费的,可选择由业主或居民提供的共谋共享自我服务。

对产权结构单一且产权单位有能力提供保障服务的,可选择由产权单位提供的共建共治保障服务。

设旧住宅区专项维修资金存储账户

对于旧住宅区“维修难”的问题,街道将负责旧住宅区专项维修资金的补建和续筹工作,可设立专项维修资金存储账户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对尚未建立或需续筹专项维修资金的,要向业主或产权单位收取资金进行补建或续筹,标准按每平方米30-50元执行。如产权单位不存在或拒不履行修缮责任的,街道可代为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发生房屋应急维修情况的,街道要通知相关业主履行维修义务,业主拒不履行的,由区政府按照“先垫付、后追缴”的原则,安排应急资金和施工队伍代为修缮,并向相关业主依法追缴所需费用的本金及利息。生活困难居民可凭民政部门核发的特困、低保等证明,向街道申请减免欠缴维修费用。旧住宅区内机动车固定停车位的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此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房屋小修养护费用。

来源: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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